德士和私召车乘客搭“霸王车”的情况改善,过去几年来,这类未付或拒付车资事件逐年减少,仅占了总趟次的0.00005%。 交通部长易华仁星期二(10月4日)书面答复议员杨益财(拉丁马士区)的提问时透露,2017年至2021年间,德士和私召车乘客未付或拒付车资事件逐年减少,陆路交通管理局分别调查了233、269、164、104及96起。 他指出,德士和私召车每天接载的趟次共约60万趟,这意味着拒付车资事件仅占了0.00005%,或每200万趟只有一趟。私召车乘客拒付车资的数据,是在2020年10月30日点对点载客服务监管框架生效后才加入的,当局在2020年并未调查任何相关事件,2021年则调查了21起。 易华仁指出,这类拒付车资事件的复杂程度各有不同。例如,当违例乘客身份无法确认时,就很难讨回未支付的车资。尽管如此,在过去五年里,每10起受调查的事件中,就有大约六起的车资最终被讨回。 他强调,当局严正看待这类拒付车资的事件,这种行为会影响德士和私召车司机的生计。 司机可向平台呈报 让业者设法讨回车资 面对这个问题的司机可直接向德士公司或私召车平台经营者呈报,让业者设法讨回车资;若不成功,可转交给陆交局做进一步调查。司机也可向警方报案,或把拒付车资的乘客载到最靠近的警察局,报案后陆交局会协助调查。 违例者可面对罚款最高1000元,重犯者则可罚款最高2000元,或坐牢最长六个月,或两者兼施。在2017年至2021年间,每10起受调查的案件中就有约一起被处以罚款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