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天案件审结后,拉维在庭外接受“网络公民”访问,发表对于这起案件、政府以及总检察署的一些意见。总检察署同天发表声明,指拉维在访谈中作出严重指控,影射控方对葛毕的检控与上诉是出于恶意和不正当目的,他的言辞是在不公正和不正当地抹黑总检察署。拉维跟着在脸书上回应,包括恫言对“某些总检察署人员”采取法律行动。 三司:不尊重法律机构非律师应有行为经控方上诉后,上诉庭三司在2018年推翻高庭的裁决,改判葛毕死刑。不过,上诉庭后来在另一起案件中,改变了对犯下毒品相关罪行的被告是否“知情”的法律立场。葛毕前年通过拉维提出刑事动议,上诉庭五司按照新的法律立场,改回高庭的原判,即判葛毕坐牢15年和打鞭10下。 因一起走私毒品案而对总检察署与主控官做出不实指控,拉维(M. Ravi)律师又一次被令吊牌,这次须停止执业长达五年。三司指拉维发表不实言论的做法,反映他对本地主要法律机构毫不尊重,严重损害公众对法律专业的信心。 有约20年执业经验的拉维被总检察署向律师公会投诉他专业行为失当,经纪律检举聆讯后,拉维被裁定对主控官做出不实指控,须接受处分,支付6000元罚金外加讼费。 拉维也被指在一项访问中不当地抹黑总检察署与主控官,但纪律审裁庭与高庭都先后裁定这项投诉不成立。律师公会对裁决不满,上诉至三司特别庭,三司在星期二(3月21日)发出书面裁决。 三司认为,拉维确实在接受访问时发表了不实与不负责任的言论,企图让人以为控方在毒品案件中有不当的行为,但事实并非如此,上诉庭已在毒品案裁决中清楚解释,控方没有故意对被告不公平。 在考虑不同因素,包括拉维过往数次面对纪律处分,以及至今对自己的行为没有悔意后,以大法官梅达顺为首的三司认为,这次仅以罚款来处罚拉维并不足够,而是必须以律师专业法令下允许的最长吊牌期限处分。 拉维过去数次因专业行为不当而面对纪律处分。他曾在2007年被吊销执业执照一年,以及在2016年被令两年内不准申请执业执照等;2017年,他躁郁症复发,上律师事务所闹事并攻击两名律师,被法庭谕令接受18个月的强制性治疗。 这起纪律检举案源于拉维在一起走私毒品案件审结后,受访时的发言和发表的脸书贴文。拉维是马来西亚籍保安人员葛毕(Gobi a/l Avedian)的代表律师。葛毕被控走私含有超过40.22克二醋吗啡的毒品,但高庭法官相信葛毕不知道毒品里含有二醋吗啡,在2017年将他的罪名减轻,无须被判处死刑。 至于拉维的脸书贴文,三司指他同样对总检察署与主控官做出没有根据且严重的指控,影响公众对总检察署与司法体系的信心,同时反映他对法律机构毫无尊重,这并非专业律师应有的行为。三司也不认为,拉维是因为受精神疾病影响,才会发表这些不实言论。 |